漳州推广绿色建材应用 购房者可享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

2025-05-10 11:04:00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5月10日讯( 通讯员 林武光)为进一步推广绿色建材应用,鼓励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助力“好房子”高质量建设,日前,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印发《关于推广绿色建材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通过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预售资金监管优化、优质工程优先推荐等举措,从惠民、助企、提质三方面推出创新政策,明确对应用绿色建材比例不低于65%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给予多重激励,为“好房子”建设注入绿色动能。

按《通知》规定,购买经属地住建部门确认的绿色建材应用符合推广要求项目楼栋住房的购房人,符合相关贷款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上浮后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这一政策直接对接民生需求,让购房人获得实在利好,通过上浮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有效降低首付压力,鼓励绿色住房消费,提升居住品质。

针对开发企业,《通知》提出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应用绿色建材符合推广要求的项目楼栋可适当降低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助力企业加速资金回笼,缓解开发周期的现金流压力。市直管项目降低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具体为:18层以下(含)且建筑高度不超过54米(不含)由4200元/平方米降为4000元/平方米;18层以上33层以下(含)且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不含)由4500元/平方米降为4200元/平方米;33层以上或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由5500元/平方米降为5000元/平方米。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可结合当地监管额度确定具体降低金额。

《通知》还规定,对应用绿色建材比例达到65%以上且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将优先纳入漳州市“水仙杯”奖优质工程评选推荐名单,提升品牌竞争力,形成“品质升级——市场认可”的良性循环。

来源:福建日报-新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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