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实名、住址全公开!呼和浩特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

2025-04-23 16:04:00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对以下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集体曝光。


失信被执行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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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郭新庆

身份证号码:15010219691109XXXX

住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化建7号楼5单元2号

案号:(2025)内0104执20号

涉案金额:183033.57元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4




被执行人:白云岗

身份证号码:15262219701205XXXX

住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518饭店东第4间门脸

案号:(2025)内0104执283号

涉案金额:100000元

案由: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

25




被执行人:白云峰

身份证号码:15012319741122XXXX

住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518饭店东第4间门脸

案号:(2025)内0104执283号

涉案金额:100000元

案由: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

26




被执行人:白云鹏

身份证号码:15012119830814XXXX

住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幸福一区5号楼3单元502室

案号:(2025)内0104执209号

涉案金额:600000元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27




被执行人:王福强

身份证号码:15010319851224XXXX

住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钢铁路咱家小区26号楼1单元202

案号:(2025)内0104执恢60号

涉案金额:146309.94元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28




被执行人:李叶平

身份证号码:15010419780515XXXX

住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西大黑河金地花园7号楼

案号:(2025)内0104执恢99号

涉案金额:101386元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9




被执行人:夏将军

身份证号码:15012119791005XXXX

住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万锦花语岸小高层3号楼东单元6层西户

案号:(2024)内0104执恢345号

涉案金额:269765元

案由:追偿权纠纷

30




被执行人:高盘鱼

身份证号码:15012319660124XXXX

住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世源佳境小区A8号楼4单元302号

案号:(2024)内0104执2921号

涉案金额:257739.18元

案由:公证债权文书

31




被执行人:王元元

身份证号码:15012319650515XXXX

住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世源佳境小区A8号楼4单元302号

案号:(2024)内0104执2921号

涉案金额:257739.18元

案由:公证债权文书

32




被执行人:王铁虎

身份证号码:15022119651223XXXX

住址:内蒙古土默特左旗金山开发区东达小镇B13号楼1单元402号

案号:(2024)内0104执恢740号

涉案金额:199053元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上述人员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以上人员如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望广大人民群众对以上人员行为进行举报监督。

特此公告。

执行举报电话:0471-6235206













丨本期来源: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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