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高新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2025-04-03 15:54:00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2021)鄂0691执59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北通鉴典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襄阳市古城厚德文化传播中心、湖北城投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陈学强、胡伟峰、王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申请。为了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法律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查找王林的可执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其他财产权益等)。

被执行人: 王林,男,1967年3月13日出生,汉族,住襄阳市长虹路204号附34号,公民身份号码42060119670313****。

执行依据:(2017)鄂0691民初604号民事判决书。

应执行标的:借款本金(人民币)6939418.71元、利息739574.6元及判决确定的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王林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除外),经查证属实使湖北通鉴典当有限公司的债权得以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湖北通鉴典当有限公司承诺以执行到位金额的30%(含税费)作为悬赏金予以奖励。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本院郑重声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悬赏举报电话:0710-3345762。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

联系人:刘法官。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来源:襄阳高新区法院

编辑:施静文

相关推荐